薛团花生主题一二三产融合项目EPC监理
江苏
薛团花生主题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EPC监理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22409200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薛团花生主题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海政务备【2024】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东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薛团村;
2.2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405.6亩,含薛团村、牛桃公路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建安投资约5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40 日历 天 (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结算费用不以工期延长、建安费增减等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
2.5 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
[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其它要求
(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建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它情形 。
(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 并提供 202 4 年 4 月- 202 4 年 9 月 连续 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它要求 。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 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 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特别提醒: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3)若监理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 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 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 4 年 10 月 31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11 月 18 日 09时00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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