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上航疏浚2024年下半年船舶修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上航疏浚2024年下半年船舶修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10611,招标人为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神华浚 1 轮为自航式耙吸挖泥船,船舶所在地为黄骅港,修理范围为码头服务、船坞服务、疏浚设备修理、推进系统拆检、防海生物装置更新、疏浚控制系统改造、 AMS 系统改造;神华浚 2 轮为自航式耙吸挖泥船,船舶所在地为黄骅港或长江口,修理范围为码头服务、船坞服务、疏浚设备修理、船舶岸电设计改造、船舶艉轴抽轴、振动监测项目、泥泵流量计以及疏浚系统传感器换新;神华浚 7 轮为非自航式挖泥船,船舶所在地为黄骅港,修理范围为码头服务、船坞服务、疏浚设备修理、柴油机维护保养、泥泵拆检;神华交通为交通船(连续航行时间不超 4 小时),船舶所在地为黄骅港,修理范围为码头服务、船坞服务、特检修理、船体除白、柴油机特检拆检、推进系统修理。
2.1.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历天,修理工期为每条船 15 个日历天,具体修理时间以船东通知为准。
2.1.3. 服务地点:能够满足疏浚船舶靠泊修理的船坞或码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疏浚船舶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疏浚船舶维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需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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