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福鼎市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福鼎市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鼎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CG-FD【2024016】
项目名称:2023年福鼎市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响应供应商须递交本声明函原件。※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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