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拉萨河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段水质监测站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河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段水质监测站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曲财采〔2014〕第107号
项目名称:拉萨河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段水质监测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2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3.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2套小型7.5㎡小型水站建设内容有:水质五参数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采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含数据采集与传输),留样单元,站房(7.5平米),站房调节系统,稳压电源,防雷单元,废液收集单元,试剂恒温单元,门禁,视频监控,三通一平以上各2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 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