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通风采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SB-01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通风采暖设备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 4×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计划工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7年6月30日 ( 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通风采暖设备采购 (CHDTDZ111/17-SB-01901): 本合同货物包括:
1 、组合式水冷直膨空调机组 2 台套。
2 、双冷源水冷冷风机 7 台套。
3 、电站空调集中控制系统 1 套。
4 、各类型分体空调器 16 台套。
5 、各类型精密空调 4 台套。
6 、各类型离心风机 4 台套。
7 、各类型混流风机箱 45 台套。
8 、各类型轴流风机 119 台套。
9 、各类型排气扇 21 台套。
10 、除湿机 8 台套。
11 、全自动综合水处理器 3 套。
12 、各类型水系统阀门、仪表约 116 个。
13 、电散热器 50 个。
14 、多联空调系统 2 套。
15 、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器具。
16 、负责以上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以及出厂前的预装配、试验、保险、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等;负责多联空调系统、精密空调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预装配、试验、保险、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服务等工作。
17 、卖方应提供全新的、完整的、成套的设备及附件。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规范中没有提到,但对于合同设备的满意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对应设备价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风采暖设备采购】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投标人应为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商或代理商。
(1)代理商应具有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
(2)同一品牌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代理品牌应具有总装机容量不小于300MW的水电站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的供货业绩,且单台设备风量不小于50000立方米/h。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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