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骨干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昌吉市2024年斗渠等末级渠系建设项目二期(三工镇)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市骨干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昌吉市 2024年斗渠等末级渠系建设项目二期(三工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市骨干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昌吉市 2024年斗渠等末级渠系建设项目二期(三工镇)已经 昌吉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市发改地字 [2023] 4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昌吉市三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 :昌吉市三工镇南头工村、庙工村、常胜村 。
2.2主要建设内容:防渗斗渠长3.783km(6条),配套建设渠系建筑物37座,其中水闸24座,涵桥9座,跌水4座 。(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3质量标准:合格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施工 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
3.2开评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 叁级 及以 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业绩是渠道新建、改造或者修缮等工程 。提供中标通知书、有效合同、完工(竣工)证明、全国水利 建设 市场监管平台业绩截图,下同) 。
4.2 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4. 3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全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 11 月3 日 10 : 30 时至 2024年 11 月 25 日 10 : 30时 在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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