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第二批)平安镇平安村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次)
辽宁
业主单位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洼区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第二批)平安镇平安村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 大洼区 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洼区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第二批) 初步设计报告 的批复, 大 水利〔2024〕 2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新建混凝土边沟 1138 米,拆除原路灯 13 盏,新建6.5米高路灯13盏,新建10米高广场路灯3盏,新建公厕1座,新建混凝土道路 336 平方米等 。
2.2 建设地点: 大洼区 平安镇 。
2.3 招标范围: 新建混凝土边沟 1138 米,拆除原路灯 13 盏,新建6.5米高路灯13盏,新建10米高广场路灯3盏,新建公厕1座,新建混凝土道路 336 平方米等 。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计划工期: 2024 年 12 月 4 日开工至 202 5 年 2 月 2 日竣工,计划工期 6 0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
2.7 投标保证金 ( 或保函 ) :
2.7.1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0.7 万元(人民币)。
2.7.2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前完成交纳。
2.7.3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7.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 主要人员要求:
( 1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 处理。
- 5 其他: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
- 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交易主体注册 ”,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 .shtml)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止,在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网址: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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