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智能立体仓库存储货架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江苏
业主单位
光谷智能立体仓库存储货架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光谷智能立体仓库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盐开行审经备〔 2023 〕 194 号)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光谷仓储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国有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光谷智能立体仓库存储货架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 立体库货架(含钢托盘)、堆垛机系统、入出库输送系统、电控系统、器具、防护装置、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等货物的采购、供应、运输(运送至工地现场)、装卸(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包含二次搬运费)、保险、安装(含吊运、辅工辅料等费用)、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驻场服务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的供应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采购立体库货架 14886 货位、堆垛机10台,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5561 万元。
2.3 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南、五台山路西侧光谷智能立体仓库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工期:总工期 210 日历天 ;计划开始供货日期: 2024 年 11 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必须同时做好与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配合服务,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节点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
2.6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3 年 (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之日起计) 。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年 9 月 1 日(含) 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 货架及智能仓储系统 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单独供货或单独安装业绩均不予认可)。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1.1 ( 1 )。
3.1.3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 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0.1.1 以及 10.1.2 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 3 )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 (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江苏 ” 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5 )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4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4 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login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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