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牛羊肉)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5351
项目编号: D6401-20241106000007
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牛羊肉)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2.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2.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2.7《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 2.8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 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 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 ),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中“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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