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血气分析仪及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IT-ZG(Z)-2024110010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血气分析仪及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设备3日内到货,耗材从订单下达之时起 2日内送货(符合投标标准的合格产品)到指定地点,节假日照常配送,急特用品 2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应说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2投标人须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获取配送资格;3.3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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