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1240848
) 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兵团发改社会发【2024】344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石河子市北三路以南、东二路以西、东一路以东、北二路以北。
3.工程规模:
新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综合业务楼1栋,项目总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1平方米。主要包括中西医结合门诊2000平方米、治未病中心1000平方米、中医康复治疗区1000平方米、名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1500平方米、中药房1000平方米、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2500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机房)2451平方米,连廊180平方米;购置中医四诊仪、密闭自动煎药机组等设备80台(套);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暖、供电、硬化等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①工程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中标人若为疆外企业,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②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已完成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诚信库中备案登记)。 项目各专业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③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⑥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⑦弱电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⑧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⑨概预算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单位在开标前近一年内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返聘材料。 (3)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面积10000㎡及以上或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结构类型相似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三项,结构类型相似的地勘业绩不少于一项(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设计内容须包括概念方案或方案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为在建或已完成,且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或设计(地勘)成果审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施工许可证、验收证明材料等)。 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具有总面积10000㎡及以上或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结构类型相似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 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2023年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可提供2020年-2022年的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企业信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4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