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城区雨污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城区雨污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17:39:29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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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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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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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城区雨污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062024060002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6-2024-01232
3、项目名称: 宜昌市夷陵区城区雨污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6.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96.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建设内容包括罗家小河黄柏河沿线截流井升级改造工程、发展大道调度泵站及配套管网项目、污水混错接改造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②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在本单位注册。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④安全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⑤监理员:具备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3)人员社保: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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