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BSX-2024003
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的运营(135人用餐,1天2顿,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食材供应、食材烹饪、燃气供应及供餐服务等);
供餐标准:
主食:米饭、面条、面食不定期更换;
配菜:4个热菜(2荤2素)、1个凉菜、4个咸菜;
辅食:每天保证2种水果。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年用餐天数264天、月平均22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近1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并附有公章或不欠税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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