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其他
受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SHBZB-202411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高邮市外环路与珠光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会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楼317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BZB-20241103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97449.00元
最高限价:97449.00元
采购需求: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详细需求详见比选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比选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 [_1898747.htm)。].htm%EF%BC%89%E3%80%8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 比选。
注:(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 比选申请文件 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比选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在 “中国”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如确定参加,请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三楼317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登记报名。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楼311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楼311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高邮市外环路与珠光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联系人:金会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三楼3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二、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7449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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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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