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440GNJLHWJT6432
项目名称: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1套。
用途:工作需要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院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供应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采购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谈判。谈判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而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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