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聘用营业性爆破公司承揽公司涉爆保管员工作项目公告
山西
-晋中市
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聘用营业性爆破公司承揽公司涉爆保管员工作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48-CG-241125675, SXMTZB2402F-1320(F))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聘用营业性爆破公司承揽公司涉爆保管员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48-CG-241125675,SXMTZB2402F-1320(F)),已由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以新大地会纪[2024]36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1)根据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第五条规定,涉爆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必须执行双人双锁。采购人建议聘用营业性爆破公司承揽公司涉爆保管员工作;
(2)当前状况:2024年签订的涉爆保管员工作委托合同于2025年4月30日到期;
(3)存在主要问题:采购单位无人从事涉爆保管员工作。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聘用营业性爆破公司承揽公司涉爆保管员工作项目,标段(包)内容:
对新大地公司火工品进行入库、保管、发放,保证火工品正常运行,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3服务完成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2.4服务地点: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聘用营业性爆破公司承揽公司涉爆保管员工作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营业性)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在和顺县公安局备案证明;
3.3人员要求:保管员须提供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爆破托管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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