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山区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宝山区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4
项目名称: 2024年宝山区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项目
预算编号: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630000元 ( 国库资金:163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5585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4 年宝山区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3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为切实保障宝山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对宝山区未排查溯源的小微水体进行排查溯源工作,对已完成排查溯源的河道入河排污口开展抽检巡查工作,对已完成整治并达到销项要求的问题排口以市局要求的年度考核任务目标量进行现场复核及排口销项,对自然村河道开展日常巡查,提供应急服务工作,对相应工作提供信息化平台数据更新服务及成果资料。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为网上采购,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需的相关手续、CA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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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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