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银川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鼎夏-ZC-2024-00186
项目名称:银川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招标 编号: 鼎夏-ZC-2024-001 86
2.项目名称: 银川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240000.00 元
5.最高限价: 240000.00 元
6.采购需求: 为银川市西夏区兴州北街555号的银川市救助管理站提供安保服务,内容包括服务区域内的入站安检、安全保卫及巡检、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防治安刑事案件发生,防止受助人员自杀自残,防止限制行为能力人员未经许可脱离监护等。 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3.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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