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监控改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福建省文联斜对面)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C-XJ-2024027
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00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之日起1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询价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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