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总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通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改建项目建设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
项目概况
邵武市总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通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改建项目建设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武分公司(邵武市熙春东路477号宏林尚都国际12幢A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永信[2024]SZ-CG040号
项目名称:邵武市总医院及分院能力提升项目——通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改建项目建设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职称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三、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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