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涡南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B2024HYCGC1761-重1
项目名称: 怀远县涡南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90.00万元
最高限价: 390.00万元
采购需求: 怀远县涡南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结合怀远县涡南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的实际情况,本次采购计划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方式,本次采购服务费用的主要构成为:电费、管理人员工资、污水处理的药剂费用、日常化验费、日常设备维护保养费、运营管理服务费以及第三方检测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1年(合同采用1+1+1模式),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 ( 否 ) 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 2011 ] 300号)规定执行。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大型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40%(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 2)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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