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大坝等2个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2-15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大坝等2个社区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龙陵办事处会议室(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FGC2024-014SG
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大坝等2个社区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1348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2.9834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3.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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