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琼湖中学清廉校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沅江市琼湖中学清廉校园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
沅江市琼湖中学 的清廉校园改造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琼湖中学清廉校园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4]00013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78
4、采购项目预算:1,430,988.0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出具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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