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氯碱厂精制剂配制及芒硝清运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河北
-沧州市
业主单位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氯碱厂精制剂配制及芒硝清运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 采购 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氯碱厂精制剂配制及芒硝清运项目(二次) 已由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采购人 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公开 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氯碱厂精制剂配制及芒硝清运项目(二次) ;
2.1.1 项目地点 :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1.2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 1 日;
2.1.3 服务质量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2 采购范围: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度氯碱厂精制剂配制及芒硝清运项目(二次) ,具体内容详见 “第五章技术要求” ;
-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 1 )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并在人员、专业技术、 车辆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3.1.2 财务要求: / ;
3.1.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化工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 ;
3.1.4 信誉要求:
(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3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 其他要求:
( 1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响应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2 )近三年没有骗取 成交 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 6 项目负责人 要求: /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1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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