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除灰脱硫化学辅助运行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87/17-QT-025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2025-2028年度除灰脱硫化学辅助运行综合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华电路1号。
2.2项目规模: 2*63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 : 3年,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8年2月2 9 日。每年期满经发包人对承包人服务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合格的则合同继续履行,评审结论不合格的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须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2.4 招标范围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除灰脱硫、化学辅助运行综合服务主要内容 包括 : 除尘、除灰、除渣、灰场系统、脱硫系统、化学系统的运行, 生产区域内现场日常保洁工作(包含 江边泵房、尾水电站等区域, 不包含燃料区域) 。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2025-2028年度除灰脱硫化学辅助运行综合服务(CHDTDZ087/17-QT-02501)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2025-2028年度除灰脱硫化学辅助运行综合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叁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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