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东部旅游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民宿改建工程EPCO招标公告
安徽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 “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绩溪县东部旅游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民宿改建工程EPCO ;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发改备案( 2022)81号 ;
1.4招标人:绩溪县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 ;
1.6项目出资比例: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东部旅游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民宿改建工程EPCO ;
2.2招标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85 ;
2.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JXX-GC-GK-2024585001 ;
2.5建设地点:绩溪县 ;
2.6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 1600 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 27 万元,工程建安费 控制价 1573 万元);
2.7计划工期: 总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328.9平方米,装修面积约26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对本项目涉及民宿进行改建,打造特色旅游民宿。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加固设计(如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服务以及绘制审核竣工图;(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造工程(含建筑外立面改造、外立面门窗系统、原装饰部分拆除)、机电工程(含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标识系统)、室内简易装修工程等改造施工;(3)运营部分包括对民宿进行不少于15年的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民宿经营、物资管理、设施维保、宣传推广、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等运营工作,且在运营期满后将民宿完整移交给招标人;工程总承包牵头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工程总承包牵头单位负责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预算编制、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移交等直至满足运营要求并交付使用。
2.9项目类别: EPCO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
2.10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1)和(2)和(3)资质:(1)设计资质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2)施工资质: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_ / _ _ 。 _
(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_ / _ _ 。 _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其中运营管理单位不超过 2 家 , 设计 单位不超过 1 家 , 施工 单位不超过 1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资质要求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运营 管理 单位。
3.7其他要求:(1)如投标人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应当对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2)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 √ 否。 □ 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1-13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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