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土地整备项目车辆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土地整备项目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土地整备项目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合作区重大项目土地整备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我单位开展了两馆一中心、北坑水库、TOD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土地整备工作,因征地任务多,涉及范围广,故征地工作项目用车需求大,拟采购车辆租赁 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提供土地整备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2.服务要求:
(1)出租方提供7辆5座SUV车及3辆皮卡车。
(2)车辆状况要求: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3)租赁期内:出租方不提供专业司机、但承担燃油费(每台车每月燃油费按1500元计,燃油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出租方负责车辆的年检、车辆定期保养及维修,并承担费用。出租方负责缴纳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及税费,包括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全程盗抢险、车辆损失险、车辆划痕险、玻璃单独璃碎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等附加险。
( 三 ) 项目商务要求:
- 服务 期限:1年。
2.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 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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