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2-25
项目概况
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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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试剂产品配送
配送资格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可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资格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可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已纳入辽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企业信息库的合格配送商。 (2)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 (4)在“”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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