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顺光伏二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委托第三方办理林地司法鉴定手续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第三方办理林地司法鉴定手续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1.采购条件
第三方办理林地司法鉴定手续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43-CG-241115844、SXZB-2411300811JNF3008/01 ) , 已由 中共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纪要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2024 年度全面预算 , 采购人为 漳泽电力平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平顺光伏二期 2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龙溪镇,属山地集中式光伏电站,光伏场区占地面积375余亩(围网内),发电单元山势陡峭,项目占地共分两块。
2.2采购范围: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负责在项目单位的组织和安排下,承担并完成林地司法鉴定,配合办理属地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相关法律手续,满足行业及甲方合规性要求。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依据《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T0074—2020》满足项目相关事宜办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资质要求:须具备省级司法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生态系统损害鉴定)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12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林地类司法鉴定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或委托书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或委托书双方盖章页、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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