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0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SCXZH2024-027号 (招标文件编号:SCXZH2024-027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太安路60号(乐山粮食物流园区10幢2单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进宇(组长)、欧正斌、韩克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用市场调节价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7500元,由本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28.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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