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弋阳县校园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项目JXXLZFCG-2024-03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弋阳县校园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XLZFCG-2024-03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LZFCG-2024-037#
项目名称:弋阳县校园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21200.00 元
最高限价:5189250.57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纳税票据、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和授权投标人身份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应是中小微企业,(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备注:经营范围含县内包车客运和县际包车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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