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DUC-CO20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年预算金额:165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在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考核通过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合同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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