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11814
项目名称: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4800000元 ( 国库资金:48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4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数量: 43
预算金额(元): 4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上海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30号内所属场地、楼宇等。工作内容为保安、护工、医护、车辆驾驶、餐饮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度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成员之间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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