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村民委员会灵武市白土岗乡林下经济特禽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灵武市白土岗乡林下经济特禽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灵武市南门育才街创业孵化园C区15号院内(宁夏宁羴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Z-2025ZB-001
项目名称:灵武市白土岗乡林下经济特禽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3948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3948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鸡舍大棚2座、建筑面积873平方米,生产养殖规模4000羽蛋鸡,购置并安装养殖设施。场地平整873平方米,新建鸡舍大棚砂石散水平台189.12平方米,铺设碎石路面1370.02平方米,新建大门1座,安装防护围网1059.5米,及配套室外水电工程等。购置并安装泵房管道、电气设备、室外管道设备、及泵房其它工程1项等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30日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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