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中医医院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庆安县中医医院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2025]FW001
项目名称:庆安县中医医院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
资金来源及预算:自筹资金,150万元/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取1+1+1模式实施)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医疗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被“(/search/cr/)”、“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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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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