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水务局爱辉区公别拉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爱辉区公别拉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河市龙科街7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RZ—2025005
项目名称:爱辉区公别拉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于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爱辉区公别拉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完成相应的自评估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资格承诺函》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资格承诺函》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资格承诺函》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合法渠道, 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6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资格承诺函》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2.7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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