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粉煤灰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
-衢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5/19-QT-08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相关项目 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粉煤灰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2 项目规模: 装机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57个月(含筹建期),计划2028年9月全容量投产发电。
粉煤灰供货周期:初拟为2025年2月~2028年9月。因工程建设进度调整,则相应调整供货期。具体交货时间及供应规格、数量以买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粉煤灰 - 粉煤灰采购 (CHDTDZ005/19-QT-08301): 本合同粉煤灰的供货范围包括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 298MW 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 C1 标)及其他相关工程。粉煤灰采购总量约为 15800 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粉煤灰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量Ⅱ级粉煤灰供货量不少于1.5万吨的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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