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庄河公司机组辅助调频系统优化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机组辅助调频系统优化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082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东北部庄河市东南约 18km的黑岛镇黄圈以南的海滨地带,厂址西北部为吴圈和王圈两个自然村。南濒黄海,西距大连市区约190km,东距丹东约160km,北距海城约125km。针对庄河电厂600MW超临界机组的特点和电网特性,研究适用于辽宁电网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辅助服务控制技术,采用全新的基于新规则下的先进控制技术,在保证机组安全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机组负荷响应能力,从而提升机组的KP值,使得机组长期保持在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竞争力,进而获得高额的调频补偿收益。同时对机组的一次调频参数进行优化,使机组在运行过程中快速满足电网调节要求。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技术要求
2.4 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AGC协调深度调峰优化控制(采用独立于DCS的PLC硬件平台)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业绩中未体现关键信息的,须提供由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有盖章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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