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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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对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机关食堂外包项目(招标编号:J53A00825001045)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食堂分为省联社大楼食堂、未名城二楼食堂、未名城回族食堂,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外包服务机构,提供招标人近700名就餐人员就餐服务(不得对外营业)。
2.2承包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负责食堂原材料采购及管理、早中晚餐、主副食外卖、接待工作餐等制作、餐间服务;负责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的维保、清洁;餐厨废弃物处置;餐费管理等日常经营及服务工作等。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止(合同1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服务地点:省联社机关食堂(省联社大楼食堂、未名城二楼食堂、未名城回族食堂)。
2.5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周末、节假日(省联社大楼食堂)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9:00。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质量要求:提供原材料采购、餐饮服务应严格执行国家餐饮业及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原材料采购严格把关、食材货物来源明确、有固定的进货渠道且渠道正规、安全可追溯,切实保障原材料质量及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提供食堂服务人员,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并签订用工合同,保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并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及培训等,确保服务质量。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投标,整体中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扫描件】
3.2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许可证扫描件】
3.3人员要求:拟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具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提供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此项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08 18:00附件下载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食堂外包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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