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南
-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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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HYHY-2024-GCZB-00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069.56万元,招标人为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该项目西区内的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厂区总用地面积为125733.7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 57895平方米,包括:1#倒班房、2#科研综合楼、3#食堂、4#仓库、5#标准厂房、6#标准厂房、7#标准厂房、9#仓库、10#公用工程站、门卫室、初期雨水池、地下设备用房、厂区道路工程等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房屋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
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 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需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或签署的以外,其余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或签 署。
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回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甲请人须知前附表。
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口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10、其他要求:(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1-27 15:00附件下载
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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