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6-SWSS-C2025-0001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28万元
采购需求:
对吴中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 2024年11月1日至 2025年10月3 1日期间 立案、 审理及结案的案件,文书档案以及甲方其他扫描内容 )提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纸质卷宗交接、中间库管理及档案整理装卷、库房管理等全流程辅助服务,要求每年常驻人员至少 27人,需要遵守吴中法院规章制度并接受考核。围绕全流程无纸化要求,紧盯“全流程网上办案、全案卷宗电子化、全方位智能服务化”目标,落实专业化外包管理,专门进行立案材料、补充材料、移送电子卷宗的质检、扫描、中间库管理、纸质归档、电子转档、纸质材料与电子卷宗材料核验、装订、装盒、上架备份等工作,校验后形成的电子材料随审判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进行流转,电子归档后,集约在中间库纸质卷宗通过纸质归档流程完成归档后移交档案室归档上架,及档案室管理利用、 电子档案备份等相关服务,服务的数据要挂接并满足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业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立案、审理及结案的案件,文书档案以及甲方其他扫描内容全流程无纸化服务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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