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5年度用地组卷报批(含国家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04-YSJS-C2025-0003
项目名称: 高新区2025年度用地组卷报批(含国家计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万元。
采购需求:
高新区 2025年度用地组卷报批(含国家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服务项目, 全面包干,预计编制 7个批次,少于7批次按实计算,多于7批次按7批次计算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每批次完成时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 (1)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2) 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 和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A.供应商为企业的: (1) 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 (1)提供事业法人证书 (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必须提供) 。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35.1项 。
注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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