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税务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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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莲湖区税务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莲湖区税务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竞争性商;采购预算30万元;服务期: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莲湖区税务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莲湖区税务局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4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口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授权他人参加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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