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矿业新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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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 号)规定,矿井应当每2 年至少进行1 次应急预案评估,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编制2025 年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评审。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矿井生产现状及现场情况,编制2025 年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
1.3 实施地点: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1.4 质量及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预案编制、评审。
(2)编制过程中,供应商应当积极与采购方保持沟通,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并接受采购方的指导和监督。
(3)应急预案须具备针对不同类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且要考虑现场特点、设备条件等具体情况。
(4)供应商应当保证应急预案的编制时间、质量等符合采购方的要求且对于采购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3 月17 日前完成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工作。
1.6 最高限价:14.5 万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含税 $6%$ )。
1.7 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商业承兑。
供应商出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报告,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开具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采购方办理挂账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7 15:00附件下载
鲁西矿业新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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