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镇红树林经济基础建设项目
福建
附件下载
1 招标公告内容
海口镇红树林经济基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海口镇红树林经济基础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福清市交通运输局以融交建批[2024]40号审定。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出资比例为 $\underline{{100%}}$ ,招标人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海口镇斗垣村
2.2项目的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县道177与斗垣村生产道路连接口,终点与滨海大通道G228相接,对原水泥道路进行白改黑提升改造。总长987.702米,宽度为6.0-7.0米,在道路西侧水坡面建设1.5m宽木栈道,总长874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
| (km) | 工期 | |||
| 1 | 详见施工图纸 | 详见施工图纸 | 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3个月 |
2.5工程发包价2727196元。
3.
3.1本次海口镇红树林经济基础建设项目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项目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4 23:59附件下载
海口镇红树林经济基础建设项目.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