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梯设备更新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电梯设备更新改造(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1]JYGS[GK]20250001-1
项目名称:电梯设备更新改造(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梯设备更新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梯设备更新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则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如制造商电梯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资质的,可不用再单独提供电梯安装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②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3) 以上相关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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