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 源为 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
2、 项目编号: 长交建 2025ZB005号; 系统编号: (县区)新交GCZB-2025-0025;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4-78;
3、项目 地点: 长垣市境内
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二标段: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5、 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 工程总承包( EPC)
二标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 监理
6、 招标 规模: 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治理范围包括回木沟干流(聚村东 至长垣市回木沟出境断面长垣范井桥) 12.40km ,以及收纳农村生活 污水的 7 条主要支流 5.63km 。治理河段长度共计 18.03km 。 回木沟干流工程建设内容:建设生态护岸 24.8km ,恢复护坡植被面积 12.48 公顷,恢复水域水生植被面积 13.96 公顷。 支流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表流尾水人工湿地 1.59 公顷,生态沟 渠 0.24 公顷。
7、 预算金额: 总投资约 5248.77 万元
8、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已落实
9、 计划工期: 450日历天
10、 质量要求: 合格
三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 环境生态治理设计甲级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任意一个注册执业资格均可);
(2)、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不能兼任其他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和不兼职其他工程承诺书 ;
(二)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三)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社保证明;
( 四 )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五 ) 如因事业单位改革造成的现投标单位名称和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审计报告、纳税、社保、业绩等资料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如还未做变更或时间关系现有资料显示原单位名称),出具相关政府文件证明名称变更事项即可,原资料不因单位名称原因影响现单位使用;如由多个单位重组一个新单位的,适用上述原则,且任意一个原单位具有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审计报告、纳税、社保、业绩等资料的,即视为新单位具有相应资料。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依照上述原则处理。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1、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2、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 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
(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5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5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4 日,登录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 CA 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ggzy.xinxiang.gov.cn/),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 ”中《标证通和 CA 数字认证证书办理 流程》 987b06.html),及时办理标证通及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 “答疑澄清文件 ”, “控制价 文件 ”,“异议回复 ”)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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