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公安禁毒大队办公室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浦城县公安禁毒大队办公室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梦笔名郡二期51号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长力浦招(2025)-01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禁毒大队办公室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07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2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资格条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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