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维保及驻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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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维保及驻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2.采购需求:随着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系统的不断拓展和视频会议需求的日益增长,音视频会议系统已成为日常办公、案件研讨、远程会议等工作不可或缺的工具。为保障音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确保各项会议及沟通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启动本次音视频会议维保及驻场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维保及驻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维保及驻场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 17:00附件下载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维保及驻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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