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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1-WG-44号地块一期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

江苏

-

苏州市

发布时间:2025-02-1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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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

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1-WG-44号地块一期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苏地2021-WG-44号地块一期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备案。招标人为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1-WG-44号地块一期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路北、旺湖路西2.工程规模: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1-WG-44)号地块项目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路北、旺湖路西。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0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5122.8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275629.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9335.01平方米;项目分为一期、二期、三期,均为城镇住宅项目及配套。容积率2.50, 绿化率 $37%$ 。该楼盘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路北、旺湖路西,交通十分便利,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整体而言,未来居住于此,出行非常便利。苏州位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温暖潮湿多雨,季风明显,四季分明,冬夏季长,春秋季短.无霜期年平均长达233天。境内因地形纬度等差异,形成各种独特的小气候,太阳辐射日照及气温以太湖为高中心,沿江地区为低值区,降水量分布也具有同样规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05,\mathrm{g}$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天)
LHFC20250123001001001期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1-WG-44号地块一苏州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1-WG-44号地块一 期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1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4.2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按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新资质,包括施工综合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4.3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4.3.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3.2 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4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4.4.1 转包分包、临时用电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4.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4.3 开标日前近一年指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4.4.4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竣工验收报告、用户信息(含联系人和电话);业绩汇总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复印扫描件,将发票复印扫描件与合同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汇总清单;每份合同须提供所对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图片须保留查询网站信息;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发票有效;(增值税发票须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发票不能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 4.5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4.6 安全质量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2)投标人未在国家电网公司 “安全黑名单”、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4.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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